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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胎号轮胎经销商被工厂除名!

发布时间:2024-12-12 11:35:53 作者: 乐鱼网站冠名大巴黎

  正道轮胎有限公司对外发布通告,宣布自2024年11月10日起,终止与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一切合作。此举源于正道轮胎市场管控专员在山东朱台市场查处一起篡改胎号轮胎事件,发现涉事轮胎为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所采购。

  据悉,正道轮胎市场管控专员例行检查时,在一仓库内发现了胎号为K4101B20976、K4103B21055的两条固兰达12.00R20AD888轮胎。经核实,这两条轮胎确系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从正道轮胎有限公司采购。

  正道轮胎有限公司表示,该行为严重违反了《TBR国内经销商市场规范倡议书》的相关条款,和公司于2023年7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恶意篡改胎号行为的处理通知。因此,企业决定取消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固兰达品牌的经销权,取消其所有返利,并终止双方合作。

  正道轮胎有限公司强调,恶意篡改胎号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利益,还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公司坚决打击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正道轮胎有限公司保留依照法律来追究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恶意篡改胎号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权利。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广大经销商,遵守市场规范,诚信经营,切勿为一己私利,损害消费者权益。正道轮胎有限公司将继续加强市场管控,与广大合作伙伴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轮胎的外侧需要明确标注生产编号、制造厂商标记、尺寸规格、层级、胎号、安装指南以及行驶方向标记等信息。这些标识有助于轮胎制造商、经销商以及消费者获取必要的产品信息,而完整的标识则是确保轮胎质量合格的重要标志。

  而其中的轮胎胎号,就像我们的身份证号一样具有唯一性,是厂家和经销商追溯产品的唯一信息,同样也是消费者享受三包服务的重要凭证。

  早在2016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精确指出,“磨号”产品因为不符合产品应有的标识等要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和生产厂商的标准,已经属于不合格产品,消费者无法享有正常的售后服务。中策橡胶、普利司通、邓禄普、德国马牌、玲珑、双星等数十个国内外轮胎大厂也发过公告,表示厂家不能判定磨号后的轮胎是否为自家生产,也不会为磨号胎提供售后服务。

  当买到磨号胎时,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张消费者向经销商提出“1+3”倍的赔偿。

  制造和销售磨号胎的金额若超过5万元,一旦被认定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营销售卖,就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刑事责任。

  磨号胎的制造者通常是非正规生产厂家,其工艺技术没办法保证,打磨过程中容易破坏轮胎胎侧,影响轮胎质量,从而造成安全隐患。

  由于磨号胎无法享受厂家的正规售后服务,一旦车主因使用磨号胎发生交通事故,销售磨号胎的轮胎经销商或门店可能会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这是非常得不偿失的。

  磨号胎是轮胎市场中的一种毒瘤,它加剧了行业的恶性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为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所有轮胎从业人员都应该全面磨号胎。